公司被省工商局评定为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;被云南省消协评定为“诚信单位”,“洱宝”牌商标被认定为“云南省著名商标”。
公司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“全国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”;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“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”;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“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秀龙头企业”称号;被列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;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;云南省第一批县域经济工业特色产业重点企业;云南省第一批100户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;被大理州旅游事业局定为“旅游涉外定点接待单位”。公司党、团、工会、妇联、科协等组织健全,公司党支部被大理州委组织部定为“大理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”,并受到云南省委表彰。公司被评为“云南省优秀文化品牌建设十佳单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