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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被省工商局评定为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;被云南省消协评定为“诚信单位”,“洱宝”牌商标被认定为“云南省著名商标”。
公司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“全国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”;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“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”;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“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秀龙头企业”称号;被列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;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;云南省第一批县域经济工业特色产业重点企业;云南省第一批100户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;被大理州旅游事业局定为“旅游涉外定点接待单位”。公司党、团、工会、妇联、科协等组织健全,公司党支部被大理州委组织部定为“大理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”,并受到云南省委表彰。公司被评为“云南省优秀文化品牌建设十佳单位”。
1、每个区域仅设一家分销商,按照企业的价格策略进行销售,确保分销商的利益。
2、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并有强烈的合作意愿。
3、正式工商注册的公司或者个体商户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。
4、具有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,对快消品营销有一定的实践经验。
5、市场开发能力良好,具有完善的终端网络和流通网络,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铺货配送实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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